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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领导包案抓落实  服务企业促发展

鄠邑检察
2024-10-23

  为扎实推进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深入开展,10月26日,鄠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永利同志深入鄠邑区某企业,带案下访召开座谈会,以案释法、督促整改、堵塞漏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

谈问题 促整改

  2023年10月15日,该院审查批捕一起合同诈骗案时,发现鄠邑区某企业系涉案被骗单位,犯罪嫌疑人通过先行履行小额买卖合同,取得企业负责人的信任,以低价为诱饵,诱使企业负责人签订“先款后货”的供货合同书,骗取企业货款及运输费100余万元。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该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事后监督不力的漏洞:该犯罪嫌疑人当时已被确定为“失信人员”,其信用大打折扣;合同履行中,“断供”达半年之久,后勤财务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座谈中检察官提醒,今后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应当加强监督、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后勤财务部门应当对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合同,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检查整改。该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表示由衷的感谢。

讲政策 问需求

  胡永利副检察长向企业负责人及其财务负责人介绍了西安市政法机关“两行动、两措施”的决策及部署,讲解了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建成的法律监督服务体系,同时了解其生产经营、营商环境、法律服务等涉法涉诉方面的需求。同时指出,经营活动首先要树立自我保护的强烈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经济纠纷的发生;其次在经营活动中,要树立证据意识,为事后诉讼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强调时效性,为司法机关介入挽回损失提供有利时机。如上述合同诈骗案件,企业及时报案,侦查机关快速锁定支付货款、变卖货物的银行转账流水,为侦查破案和追赃挽损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下,犯罪嫌疑人退还赃款十余万元。座谈中还倾听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征询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强重点 敲警钟

  针对该企业属于建筑材料行业,座谈中强调,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底线,要始终保持慎终如始的谨慎心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建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创新安全生产方式,并结合现实案例,生动形象地向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阐明日常生活及工作中要遵守和警惕的底线。

  下一步,鄠邑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以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为企业提供涉企纠纷化解、法律法规咨询、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服务,用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审核|胡永利    

文字|单玺惠

校对 | 王雪涛

编辑|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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